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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
时间:2012-02-20 11:07:25    来源:    返回首页

■焦锦淼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根基和独立存在的价值所在。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是由供销合作社性质决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根本目标是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从供销合作社内涵及性质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主要服务领域在农业,主要服务阵地在农村,这种内在的联系决定了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即为广大农民社员服务,为农业发展服务,为农村经济繁荣服务,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的灵魂,也是供销合作社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根本标志。如果离开了这一点,供销合作社就不成其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正是供销合作社的这一特殊性质决定了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是党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明确要求。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关心和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为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三个专门文件。在每个文件中都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并进一步强调“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在要求抓好落实中发〔19955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又重申“基层社应直接体现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的性质”。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作为指导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再次强调,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紧紧抓住为农服务这一根本,明确目标和任务,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殷切期待和厚望,才能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得力助手。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实践中反复证明得出的结论。供销合作社几乎是与新中国同时成立的,走过了60年的发展历程。回顾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历史,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苦创业时期,又经历了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又从全民所有制恢复到集体所有制的合分变革阶段;也经历了由恢复“三性”到提出“五突破”和“六发展”的艰难探索岁月,还经历了由连年亏损陷入严重生存危机的困惑徘徊时期;进入新世纪,供销合作社在大力实施“四项改造”、实现扭亏增盈的基础上,步入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供销合作社什么时候高举为农服务大旗,坚定不移地践行为农服务的宗旨,供销合作事业就会得到振兴和发展;什么时候脱离“三农”,背离宗旨,供销合作社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础就会动摇,发展就会受挫。实践也充分证明,只有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深深植根于农村这片沃土,供销合作社发展才有根基。为此,无论何时何地,供销合作社都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总体来说,促进农业生产再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面对新的形势,供销合作社要做到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关键在于要牢牢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特点,顺应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快改革发展,不断壮大实力。

  一、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必须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供销合作社必须夯实为农服务的组织基础。一是加快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实践证明,基层社建设决定着供销合作事业的兴衰成败,决定着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成效。因此,必须加快基层社建设。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城镇规划的要求,合理调整基层社建制及经营网点布局,加强资源整合,统筹资产管理,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水平,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全的基层供销社。要大力发展农资、日用品连锁超市,积极开展农副产品购销业务,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提高基层社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活力。要大力推进服务创新,以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专业经济协会为载体,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使基层社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社”。二是强化县级供销社发展。县级供销社是供销社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担负着推进县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指导基层社改革、运营全县社有资产的重要职责,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加快形成的重要力量,是供销合作社履行为农服务宗旨、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的重要实施主体。适应市场经济和“三农”工作的新变化,必须强化县级供销社发展。要切实转变职能,由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由自我服务向为社会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转变;要加快自身发展,积极推进县域流通网络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职能转变和自身发展,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综合服务实力。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农服务的重要“抓手”。可以说,社有企业经济实力的强弱,决定着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的发挥。社有企业实力不强,就很难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因此,必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要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不断提高社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要做大做强社有企业,重点是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系统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龙头或集团,增强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实力。

  二、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必须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新网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的,以改造、整合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网络资源,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重大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供销社新时期为农服务的重要职责。“新网工程”实施4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在促进农村流通、服务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供销社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建设。要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服务功能综合化”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进一步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社系统现有经营网络。要培育发展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加快配送中心建设,完善网络终端,提高网络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要突出加强农产品购销网络这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冷链物流建设,推进“农超对接”、产需对接、供需对接,畅通农产品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三、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必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一是加强专业合作服务。结合当前实际,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积极抓好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健全内部制度,理顺分配机制,增强专业合作社带动力。要加大社有资本对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强化供销社与专业合作社的产权联结、业务联系,形成共同发展的良性机制。要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开展信用合作,发展资金互助社,组建土地流转合作社,兴办消费合作社,缓解农民融资难,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要推进专业合作社的联合,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合作经济组织,破解单个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开拓、资金借贷、规模经营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难题。二是完善行业协会服务。要依托供销社主营业务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行业协会,构建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特色鲜明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协会在维权、标准推广、反映行业诉求、制定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供销合作社牵头、各部门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同时,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从设置农民急需的基本项目入手,联合政府部门和其它涉农组织,逐步将合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电信、金融等功能纳入到综合服务社(中心)的经营服务项目中,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劳动就业等多种服务,实现综合服务社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使综合服务社(中心)真正成为集农村现代流通、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事业发展,关键在人。供销合作社只有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才能把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要大力弘扬“一心为民、勤俭办社”的“扁担精神”和“务实、创新、诚信、为民”的新时期合作社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供销社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带领职工在服务“三农”中建功立业。对社属企业,要大胆启用德才兼备、有奉献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中青年干部充实企业领导班子,不断增强班子的开拓能力。三是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供销社直属高、中等职业学校、职工学校、各类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要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社员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农民群众掌握和提高技术服务本领,引领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作者系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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