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和管理。项目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引导和推动我省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意义重大。按照全国总社要求,省社依托全国总社项目库软件平台建立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也应建立相应项目库。各级供销社项目库建设均应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
二、认真做好首批入库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全国总社统一要求,本月内全国总社完成首批项目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照全国总社制定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和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入库项目,确保本单位应入库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申报入库项目填报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均在项目库管理范畴。以后每年申报“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专项扶持项目,优先从入库项目中产生。
三、申报程序。省辖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所辖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及直属单位的项目汇总上报。省直管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负责本系统内项目汇总上报。省社负责汇总上报全国总社。
四、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推荐纳入全国总社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培育、拟开工、在建和建成四个分类,分别进行排序。申报2013年建设项目填拟开工阶段,申报2014年度或以后年度的项目填培育阶段。
五、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国总社互联网主页(http://www.chinacoop.gov.cn)或中原合作网公告栏中下载,具体使用说明可即时查阅。
六、请务必于2012年6月23日前,将拟推荐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电子数据),以及纸质文字报告和项目汇总表(通过软件生成,表式见附件)报送省社经济发展处。
七、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指标解释以及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事项,可与软件公司或省社经济发展处联系。
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010-88558008 手机:13521524126(李政)
经济发展处联系方式:
电话:0371-65966683 手机:18637183568(李涛)
附件:1、项目登记表
2、项目汇总表
3、指标解释
附件下载:
项目申报软件及项目申报流程说明请在以下网址上下载:
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2/05/29/76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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