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企业:
根据全国供销总社《关于抓紧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抓紧报表的通知》(供销经厅字〔2012〕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编报工作。
报表统计是反映项目建设情况、跟踪监督项目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完成好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科学、客观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行为。
二、编报范围和程序
统计报表以项目为单位填报,编报范围为:以前年度立项项目资金结转至2011年以及2011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县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填报基层表(国农办部门统5-1、5-2),省辖市供销合作社要对下一级供销合作社报送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对统计的范围、口径和时效性严格把关,在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后逐级上报。
三、上报方式及时间。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逐级上报。在项目单位填报基础数据报表后,项目建设地所在县、市级供销合作社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逐级上报(财政部门与农发办分设的,要抄送同级农发办)。上报纸质报表(文件)一式五份,请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社经济发展处,并同时报报表数据电子版。
《全国总社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报表格式、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等文件和资料,请到全国总社网站(http://www.chinacoop.gov.cn)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的“农业综合开发”以及中原合作网“公告栏”中下载。
报表填报不明事项,可向省社经济发展处咨询。
联系人:李 涛 联系电话:65956683
手 机:18637183568
电子邮箱:65959755@163.com
办公室
二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