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产统筹事故补偿材料审核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8-11-24 08:11:27 来源: 返回首页
各省辖市供销社统筹办:
近一个时期以来,在财产统筹事故报案及补偿材料上报过程中,部分地方出现了不通过省、市两级社统筹办直接上报省保险公司,补偿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给理赔协调工作造成被动。为了提高事故补偿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理赔的时效性,现将财产统筹事故补偿材料上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程序
参统单位发生事故后,在拨打95500报案电话报告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同时,要及时报县社统筹办,县社统筹办要及时报市社统筹办,市社统筹办要及时报省社统筹办,逐级上报,不能越级上报。省社统筹办联系人:户春阳,联系电话:(0371)65956681(兼传真),13783608909(24小时开机)。
二、加强对事故补偿材料的审核把关
事故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县社或市社统筹办上报事故发生的经过、损失情况等,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县社、市社统筹办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事故补偿材料逐级进行初审并由统筹办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省社统筹办,由省社统筹办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报省太平洋保险公司。
三、确保补偿材料规范有效、真实可信
各级统筹办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认真学习统筹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掌握理赔工作技能,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和手续,确保上报补偿材料的完整齐全、规范有效、真实可信,为做好理赔协调工作、加快理赔速度奠定基础。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市社统筹办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告知所辖县社统筹办和参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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