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供销社,省社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省委、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要求,现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评选、表彰、继续认定及推荐创建2008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7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且开展创建活动1年以上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可以申报2007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填写《河南省青年文明号申请表》(见附件1)、《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创建集体及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10月31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各市社、各单位推荐申报,经团省委、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共同考察评定后,联合进行命名表彰。
二、关于继续认定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资格工作
凡团省委命名的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按照《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认定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工作。由各市社、直属各单位对所属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考核、认定,各集体在对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绩效进行年度自查基础上,形成不少于1000字的自查报告,并填写《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见附件4) 一式两份,于2008年10月31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经团省委、省组委会对其自然条件、先进示范性、遵纪守法及参与重点主题活动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评估合格后,继续认定其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资格。否则,按自动放弃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资格处理,撤销其称号。
三、关于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
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实际,做好2008年度创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的推荐工作。拟创建集体应填写《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志愿书》(另发)一式两份,于11月30日前报省社审批、备案。批准后,正式进入2008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正式创建工作程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创建资格。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继续认定、预先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积极组织,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及社会各界的反映,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尤其要对候选单位进行创建指导,集体负责人经青年文明号专业知识培训并获得《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号长资格证书》,方可进入正式申报程序。
2、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各单位要认真指导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完善创建管理机制,规范创建程序。自创建申报之日起,在一定的范围进行自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创建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安全)标准或信用承诺、监督电话及创建标志等等。
联系人:张 亮
电 话:0371-65997897
附件:1.河南省青年文明号申请表
2.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申请表
3.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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