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社机关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4-08 17:20:58 来源: 返回首页
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直机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于2008年4月份在省社机关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8年“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08年4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相关节能知识,增强节能自觉性。
(二)体验活动。为体验能源紧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增强资源危机意识,定于4月15日自驾车上下班的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1天。
(三)普查活动。对办公区内的水、电、暖、制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设施进行彻底改造和更换。
(四)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域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加大节能宣传力度,营造节能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 “节能宣传月”活动,并自觉参与到节能行动中来。
(二)继续做好以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分钱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加大节能力度,提高节能成效。
(三)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本处室和本人在节能方面存在的不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力求实效。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