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20〕22号)精神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省社)决定启动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改革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科学有序做好我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就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立足各地实际,着眼于服务“三农”大局,主动衔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十三五”发展综合评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保障措施,以及希望列入全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重要内容等。省社直属各单位要科学论证本单位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科学谋划
为加强省社规划和各地规划的有效衔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促进落地实施,请各地供销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以及今后五年的发展环境,研究制订本地区相应的发展目标,提出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省社将根据各地所提的目标,综合统筹考虑后,设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目标。
三、进度安排
1.6月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将本地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详见附件2)及希望列入全省供销合作社规划的内容报省社发展与改革处;省社直属各单位上报省社本单位“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
2.7月20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将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初稿报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3.12月底前,各地供销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以及当地党委、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修改完善本地区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将正式稿报送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要求尽快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定1名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于6月20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2.要主动加强与省社规划编制的工作联系,做好本地区规划与省社规划的衔接和细化工作,形成规划全省“一盘棋”,提升系统组织优势,增强联合发展能力。
联 系 人:谢洪兴 李 航
联系电话:0371-65956683
电子邮箱:hnssfgc@163.com
附件:1.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方案
附件:2.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时期发展情况调查表
2020年6月11日